这三十个人在网上买卖了这个东西 均被判刑还处罚金上万元
刚买了新房,就有人上门推销装修;刚报名考试,就有人电话介绍复习材料……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这类事件,也好奇商家们怎么都变得这么“善解人意”?其实,这背后隐藏的正是公民个人信息被大量泄露的现实。
4月14日下午,巴南区法院对我院提起公诉的李诗、陈开均、鲁飞等30名被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作出一审判决。
2016年12月1日,我院以渝巴检刑诉[2016]7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诗、陈开均、鲁飞、谭启刚、龙洪鳞、桑启兵、李雪、李鹏、李江、宋春吉、陈越、谭胜祥、冯小涛、董静、何靖、夏俊凯、覃琦顺、沈文刚、陆海龙、毕宇、杨洋、王辉、熊星、冉从猛、龚武、马俊杰、袁明磊、谭刚、温江陵、赵志宾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巴南法院提起公诉。
我院指控,2013年以来,被告人李诗、陈开均、鲁飞为非法获利,通过自己QQ或网络交易平台,利用网络,将从其他途径获得公民个人信息通过出卖和交换的方式交易给被告人谭启刚、龙洪鳞、桑启兵、李雪、李鹏、李江、宋春吉、陈越、谭胜祥、冯小涛、董静、何靖、夏俊凯、覃琦顺、沈文刚、陆海龙、毕宇、杨洋、王辉、熊星、冉从猛、龚武、马俊杰、袁明磊、谭刚、温江陵、赵志宾等人,涉案信息合计数千万条。
巴南法院经过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诗、陈开均、鲁飞等人为谋取个人利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利用互联网非法买卖、交换、获取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文件,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诗、陈开均、鲁飞等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据此,判处被告人李诗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被告人陈开均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五千元;被告人鲁飞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五千元;李江等27名被告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不等,罚金四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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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预告
本周五(4月21日)下午16:10---17:00我院检察官唐佩玉、黎林将做客FM968重庆之声《对话检察官》栏目,和大家一起聊一聊:
“3男子假冒美女“裸聊”诈骗50万
检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节目播出频率为:
调频96.8兆赫、中波1314千赫
重庆广播主频率
重庆人民广播电台重庆之声
如果你现在有什么法律困惑,在直播过程中还可以打进热线电话63857203,检察官都将帮你解答。《对话检察官》栏目是巴南区检察院与FM968重庆之声联合打造的重庆地区首档检察官普法栏目,隔周五下午在FM968重庆之声直播。